景区收款管理制度及流程_景区收款管理制度
1.西安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2.最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是哪一年颁布的?
3.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5.1.1旅游交通a)可达性良好。交通设施完善,出入方便。或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水路,可由空中航线直达;或者有旅游线路的车辆。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完全能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绿意盎然,风景优美,或者水域平坦干净。规范、醒目、美观。c)区域内的游览(参观)路线或通道布局合理顺畅,与观赏内容的衔接程度高,刺激感强。路面特征突出,或者水路水体清澈。d)该区域应使用清洁能源车辆。5.1.2游览a)游客中心选址合理,规模适宜,设施齐全,功能齐全。咨询师装备齐全,技术娴熟,热情高涨。b)各种导游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游图、指示牌、风景介绍板等。)有突出的造型特征,艺术感和文化气息强,能烘托整体环境。招牌、景物介绍板设置合理。c)公共信息资料(如研究著作、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资料等。)特色突出,品种齐全,内容丰富,文字优美,制作精美,更新及时。d)导游(讲解员)持证上岗,人数和语言能满足游客需求。普通话达标率100%。导游(讲解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不低于30%。e)导游(解说)的话科学、准确、有文。导游服务有针对性,强调个性化,服务质量符合GB/T151-1995中4.5.3和第5章的要求。f)公共信息的图形符号设置合理,设计美观,特色突出,具有艺术性和文化性,符合GB/T10001.1的规定。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特色突出,富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5.1.3旅游安全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发的安全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全面落实工作。b)消防、保安、救护等设备要求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等设备要求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游乐园应符合GB/T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区域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特殊区域有专人看守。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护人员。应有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善,记录准确完整。5.1.4卫生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脱皮、污物,空气清新,无异味。b)各类场所符合GB9664的要求,餐饮场所符合GB16153的要求,游泳场所符合GB9667的要求。c)公厕布局合理,数量满足需要,标志醒目美观,建筑造型景观化。所有厕所均配备并保持良好状态或使用无水冲洗的生态厕所。厕所有专人服务,洁具干净,无污垢,无堵塞。房间干净有文化气息。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造型美观独特,与环境相协调。垃圾箱分类设置,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备消毒设施,不得使用污染环境的一次性餐具。5.1.5邮电服务A)提供邮政和邮政纪念服务。b)通信设施的合理布局。出入口a处有公用电话
d)旅游商品种类繁多,地方和旅游区特色突出。5.1.7经营管理A)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有效。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落实有效,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总结。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能够建立自己的品牌logo,并综合恰当的使用。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f)培训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经费落实;培训全面,效果好。在职培训合格率100%。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设备专用,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h)为特定人群(老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设备。)配备旅行工具和用品,并提供必要的。5.1.8和环境保护a)空气质量达到GB3095-1996一级标准。b)噪声质量符合GB3096-1993的一级标准。c)地表水环境质量符合GB3838的要求。d)污水排放符合GB88的要求。e)自然景观和文物保护手段科学先进,能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和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6)游客容量的科学管理。g)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物体的数量、高度、色彩、造型与景观相协调。主出入口建筑风格突出,突出景观和环境。周围建筑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h)良好的环境氛围。绿化覆盖率高,植物和景观配置合理,景观和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好。一)区内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会破坏旅游和观光氛围。5.1.9旅游的吸引力A)观光游憩价值极高。b)同时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或者其中之一具有世界意义。c)有大量的珍贵物种,或不寻常的景观,或世界级的实体。d)实体体量巨大,或者种类多,或者实体密度优。e)实体是完整的,保持其原始形式和结构。5.1.10市场吸引力A)世界知名。b)美誉度极高。c)市场辐射力很强。d)主题明确,特色突出,原创性强。5.1.11接待国内外游客60万人次以上,其中海外游客5万人次以上。5.1.12游客满意率抽样调查很高。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5.2.1旅游交通a)良好的人性。交通设施完善,出入方便。或有一级公路或高等级水路或直达航线;或者有旅游线路的车辆。b)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且管理完善,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或水清澈。规范又醒目。c)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水路布局合理顺畅,观赏面积大。路面有特色,或者水路水质好。d)在该区域使用低排放车辆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5.2.2游览a)游客中心选址合理,规模适宜,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咨询师装备齐全,技术娴熟,热情高涨。b)各种导游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游图、指示牌、风景介绍板等。)具有鲜明的造型,并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招牌和风景介绍野猪
f)公共信息的图形符号设置合理,设计美观,具有鲜明的艺术性,符合GB/T10001的规定。1.g)游客公共休息设施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计精美,特色鲜明,富有艺术感。5.2.3旅游安全a)认真执行公安、交通、劳动、质监、旅游等有关部门制定和颁布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工作。b)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要求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符合GB/T16767(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和服务标准。危险区域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全有效,高峰时段有专人看守。c)建立紧急救援机制,设立医务室,配备医护人员。并有应急预案,应急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善,记录准确完整。5.2.4卫生a)环境整洁,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建筑物内的各种设施和设备应无剥落、污垢、新鲜空气和异味。b)各类场所符合GB9664的要求,餐饮场所符合GB16153的要求,游泳场所符合GB9667的要求。c)公厕布局合理,数量能满足需要,标志醒目美观,建筑造型与景观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均配备水冲、冲洗和通风设备,并保持完好或使用无水冲的生态厕所。厕所管理完善,洁具干净,无污垢,无堵塞。房间是干净的。d)垃圾箱布局合理,标志明显,数量满足需要,外形美观,与环境相协调。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扫,日产日清。e)食品卫生符合国家规定,餐饮服务配有消毒设施,不得使用造成环境污染的一次性餐具。5.2.5邮电服务A)提供邮政和邮政纪念服务。b)通信设施的合理布局。出入口和游客聚集的地方都有公用电话,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c)公用电话亭与环境相协调,标志美观醒目。d)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服务友好,收费合理。e)能够接收手机信号。5.2.6旅游购物a)购物场所布局合理,建筑造型、色彩、材料有特色,与环境相协调。b)购物场所集中管理,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无追卖、强买强卖现象。c)对商品员工有统一的管理措施和手段。d)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种类繁多。5.2.7经营管理A)管理制度健全,运行机制有效。b)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落实,定期监督检查,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总结。c)管理人员配备合理,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d)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质量形象、鲜明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建立自己的品牌标识,并综合恰当地使用。e)有正式批准的旅游总体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f)培训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经费落实,业务培训全面,效果良好。在职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g)投诉制度健全,人员、设备落实,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齐全。h)为特定人群(老人、儿童、残疾人等)配备设备。)配备旅行工具和用品,并提供。5.2.8保护
h)良好的环境氛围。绿化覆盖率高,植物和景观配置适当,景观和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一)区内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会破坏旅游和观光氛围。5.2.9旅游的吸引力A)观光游憩价值很高。b)同时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或者其中一项具有民族意义。c)有很多珍贵的物种,或者景观非常奇特,或者有国家实体。d)实体体量大,或种类多,或密度优。e)实体完整,保持原有的形式和结构。市场吸引力
西安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旅游,进行旅游活动,从事旅游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和旅游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文化等综合的行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专门或者主要经营旅游业务,取得合法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旅游优势,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旅游的保护和开发,纳入市及县(市)、区人民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五条 市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旅游业进行统筹规划、宏观调调控、综合协调,依法对旅游业进行监督管理。
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在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管理工作。
、财税、公安、城建、规划、工商、物价、技术监督、文化、宗教、交通、环保、口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旅游业的管理工作。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教育事业,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从事旅游开发建设和旅游经营活动。第二章 旅游的开发和管理第八条 旅游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增加文化内涵,符合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第九条 市及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的普查、评定和规划,统一协调旅游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县(市)、区人民审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时,应当征求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意见。第十条 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应当先由旅游管理部门对其作出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的评价意见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项目竣工后,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参与验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旅游饭店和高尔夫球场、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渡村和其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审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损害旅游和擅自改变旅游景区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在旅游景区内建设污染环境、损坏文物、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
在旅游景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山、石、挖沙、矿、建坟、伐林木和捕猎。第十二条 旅游景区内应当按照规划配套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网点和安全、卫生设施。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的保护,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第十三条 市旅游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旅游景区的旅游价值、环境质量、交通条件、设施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条件对旅游景区核定等级,并分别列入国际、国内旅游线路进行宣传促销。
旅游景区等级标准与评定办法由市旅游管理部门另行制定。第三章 旅游经营管理第十四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履行规定的或与旅游者约定的服务标准,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有关部门强行推销的商品,有权拒绝违法设定的收费、罚款和摊派,有权拒绝无合法执法证件人员的检查。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擅自提高旅游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旅游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旅游经营者不得用付给司机、导游等人员介绍费的方式招徕客源。禁止旅游服务人员向旅游者索取或者变相索取小费。第十七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接受业务年检,按时向旅游管理部门报送统计、财务报表。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旅游管理部门缴纳旅游发展统筹资金。
最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是哪一年颁布的?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陕西省旅游条例》《西安市旅游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旅游活动和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第四条 市人民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情况,协调重大联合执法行动,研究解决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中的重大问题。
区县人民、西咸新区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第五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旅游市场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监督管理。
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旅游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县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相关部门依照下列分工,履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责任:
(一)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二)公安机关负责维护旅游景区、旅游交通站点及其他游客集中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查处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虚广告、不正当竞争、无照经营、销售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四)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客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五)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定价和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低价倾销、景区门票捆绑销售、违规收费等旅游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六)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实行城市化管理的游客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周边乱设摊点、揽客、尾追游售、散发旅游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七)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旅游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旅游演出、场所文化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查处;
(八)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旅游景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市场监管及投诉处理;
(九)网信部门负责依法清理网上虚旅游信息,查处发布各类误导、欺诈消费者等虚旅游信息的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十)宗教、文物、质监、商务、食品药监、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与旅游行业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第七条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取多种方式,发布旅游市场违法行为预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提醒和引导旅游者自觉抵制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
本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管理宣传,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八条 旅游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诚信教育,倡议成员规范服务、公平竞争、互相监督,维护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以不合理低价招徕游客、欺诈和强迫游客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举报人给予奖励。第十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本市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客流量预警、经营者服务质量、行政处罚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相关部门应当配合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并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标准化建设,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制定本市旅游服务质量、旅游产品、旅游管理等方面的标准或者规范,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为旅游者提供游览、交通、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旅游经营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其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二)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要责任的;
(三)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
(四)旅游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旅游从业人员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
(五)旅游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因扰乱公共交通秩序、损坏公共设施、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
(六)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七)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城市旅游的开发利用与管理
一、城市与旅游的相关性
既然讲城市旅游,就必要弄清城市和旅游的关系,首先了解什么是城市。在原始人类时代是不存在城市的,城市是生产力发展的产物,生产力的发展促使剩余产品的出现,那些拥有大部分私有财产的达官贵族和奴隶主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和防止外部落的侵略,便建立了最初的城市。这样最初的城市便出现了。里一方面说,古代祖先筑城兴市除了发展城市的职能外,客观上对城乡人民发展商品交换,保护城内工商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促使了城市人口群落的形成和发展,促进了生产力在城市的集聚和社会分工的发展。这不仅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而且也为城市文化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使城市逐步成为政治中心、经济中心和文化中心,成为先进生产力和文化的摇篮和载体。当然,在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漫长过程中,城市的消亡和重建是历史留给城市的一个主要现象,玛雅古城淹没于莽莽森林、阿房宫消亡于熊熊烈火、楼兰古城也被滚滚黄沙所吞没,但是另一部分新的城市也同时重建起来。这些新建的城市里经历战火和历史的沧桑遗留了下来。多脑河畔的世界名城维也纳,公元一世纪就是罗马帝国的重要港口和交通要塞,后来成为奥匈帝国的首都和奥地利的首都。多脑河流贯市区。该市西郊山地森林葱郁,自然风光优美。加之,市内圣斯丹芬大教堂、贝尔凡德尔宫等古建筑相映耀辉。1801年又建成维也纳歌剧院,成为世界歌剧中心,音乐之乡。贝多芬等世界著名音乐家,就在这座美丽的城市获得薰陶,成为一代音乐宗师。我国的北京、南京、西安、杭州等城市,既是许多王朝的都城,又是风景优美的胜地。我市蓬莱仙岛既有蓬莱阁、刀鱼寨、戚继光故里等人文历史文化古迹,又有优美的海滨,还有脍炙人口的八仙传说,以此成为世界闻名的海滨小城。人类的智慧、文化和历史就在城市打下了一连串的印记,并随着时光的流逝,遗留至今,成为人类历史发展的宝贵遗产。这不仅具有考古的文物价值,而且,成为我们追寻祖先足迹的极珍贵的人文旅游。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旅游,是城市的孪生兄弟。
所以,认识城市与旅游的相关性,及其在当代演变特点,对我们自觉地进行我市规划建设、职能分工,合理地开发利用城市旅游,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城市旅游的合理开发利用
城市蕴藏的旅游,在当代是一份极其珍贵的经济。在自然经济的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消费需求还局限在吃、穿、住等追求温饱的阶段。对旅游的开发,主观上还缺乏迫切的要求,客观上也不具备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因此,许多宝贵的旅游沉睡千年。在的露宿荒野,甚至坍倒破坏。更有甚者,在愚昧的思潮影响下,还人为地将千百年的文物古迹当作“四旧”破除,酿成民族的悲剧。可见,城市旅游的合理开发利用,既受到思想认识的影响,又要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旅游在我国可谓飞速发展,各地兴起了旅游开发热,用哲学的观点来说:开发与破坏是一对孪生姊妹,又开发就有破坏,我们不能因为开发而任其对旅游破坏,也不能因为破坏而不去开发旅游,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怎么把旅游开发的孪生姊妹破坏控制在一个最合理的范围。这对以旅游产业作为支柱产业的我市显得尤为重要,从当前的情况看,我市旅游的合理开发管理,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旅游业在当代是一项极有发展前途的产业。据国际上一些著名的经济机构和权威人士预测,它将继石油工业、汽车工业之后,成为21世纪的第一大产业。我市发展旅游业,首先要认清本世纪世界产业结构变动的这个大趋势,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速发展。蓬莱具有丰富的旅游,无论人文还是自然相对于同等级的中小城市相比较都具有明显的优势,所以在21世纪的今天,把旅游业作为城市发展的支柱产业,对于蓬莱说是至关重要的。在对蓬莱旅游的开发上,不能仅仅把旅游业看成是经济事业,而忽视了它同时又是一项文化事业。旅游业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和风尚。例如,有的城市为了招徕旅游者,大肆宣传迷信甚至腐朽的东西,使沉渣再度泛起。这种只为赚钱,不注意精神文明建设的现象值得注意。还有的城市不顾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短期行为严重,如此等等,都反映了在发展旅游业时,没有把丰富、健康的民族文化发扬光大,作为旅游业的生命。因此,在发展我市旅游业时,要汲取这样的教训。既要从产业的高度,使旅游业与城市经济协调发展;又要从提高民族素质的高度,注意保护、弘扬、发展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和传统。
2.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形成特色。
统筹规划是国家从宏观上调控城市和旅游协调发展的一项带根本性的措施。它包括三个层面。第一,在上级(国家、大经济区或省区)综合发展规划指导下,搞好城市的综合发展规划。城市综合发展规划是城市发展的母规划。它包括经济、社会、科技、生态等各个方面。它从横向协调城市各类产业、各个行业的按比例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旅游业关联着70多个行业,是带动面最宽的产业,其发展本身也因此受到相关行业的制约。像旅游业的六大要素游、购、娱、吃、住、行。单单一个行业,也就是交通问题就可以决定某一地区旅游业的发展是否顺畅,像我市的旅游业的发展,为什么一直发展不起来,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交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虽然说公路交通四通八达,但却没有铁路直通蓬莱,更不用说航空了,交通不便,游客的可进入性就差,事实证明蓬莱旅游经济的发展已经受到了交通不便这个瓶颈的阻碍,虽然说部门已经注意这个问题,但是对铁路建设的初步设想还不是那么尽如人意。因此说孤军发展旅游业是不能持久的,必须协调好它与相关产业的发展比例、规模和结构。这样才能提高城市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第二,以市场为导向,搞好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是城市综合发展规划的子规划、部门规划。在综合规划的指导和制约下,要明确城市旅游发展的战略思路、方向、重点和特色,与综合规划上下衔接一体发展。制定城市旅游总体规划要注意摆脱传统的经济思想,避免纯技术性的静态规划,不可以说什么就是什么,旅游的开发和景区的建设要由市场经济思想来统帅。着重要解决好市场与特色的关系。发挥城市旅游的特色优势不能脱离市场,尤其是不能脱离国内旅游市场的需求。目前我国的旅游事业起步时间还不长,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内陆城市的旅游收入,还是以国内旅游市场为主要来源。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国内居民的旅游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我们在相当时期规划城市旅游发展特色时,应该要考虑本国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历史文化等因素,不能一味求洋,模仿国外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从市场出发,也要考虑和充分利用本地的旅游优势。现在许多城市开发旅游,一哄而上盲目雷同。一说搞民俗村,有的城市就搞上10多个民俗村景点;一说搞缩微景观,各地都模仿这种形式,形不成自己的特色,客源减少反而失去了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本地旅游特色,也不会有广阔的旅游市场。我们蓬莱的水城,它是明朝的水兵操练厂,人们所希望见到的就是过去的人们是怎样操练水兵的,是一种古老的气息而不是现在文明,这也就告诉我们在近期争取的水城开发上要妥善处理好市场与特色的关系,把水城开发成真正具有历史文化气息的文化遗产。第三,要把旅游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旅游发展的规划布局要与城市建设的规划布局结合起来,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一方面,城市建设布局形成城市的面貌和特色,这本身就是一种旅游和人造环境,有利于发展城市旅游业。同时,在城市建设布局中,还要十分注意妥善保护古建筑物、古树等旅游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旅游总体布局也要成为城市建设布局的一个有机部分,使景区和景点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布局规划,浑然一体。这样,景区和景点的建设才能得到城市各方面建设的配合。在这方面许多古城、名城的建设,创造了可贵的经验。首都北京既是全国政治、经济中心,又是世界文化名城。近几年在城市建设中十分注意与旅游开发相结合。据报道整个北京的城市建设,就是以天安门、故宫为中轴线展开布局的,这样,使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保持了古都雍容典雅的京都气派和庄严风貌,在具体建设项目上,许多建筑物注意继承和保持京都宫殿式建筑艺术,十分注意保护文物古迹和自然生态。使北京的新老建筑浑然一体。既有现代化的伟大气魄,又保持和光大了中华民族古建筑的特色和风格。又如青岛市的建设也很有特色,城市建筑风格与其它城市迥然不同。科学地吸取了国外建筑形式的精华,形成了我国海滨城市建筑的特色。整个城市的建筑布局、设计,与蔚蓝色大海的生态环境十分协调,使人感到青岛的每一处建筑物,在大海的映衬下,都是一处美好的景观,令人心旷神怡。还有西安唐代古城的恢复和建设,也极有古都长安的千年风韵。这些城市的旅游总体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有机结合的经验,值得其它城市研究和重视。而我们蓬莱的城市建设相比较就有点差距,不说城市的建筑物和街道都有点小家子气,就说蓬莱阁吧,这是蓬莱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在它的前面是水城的渔民,他们使用着将要开发的刀鱼寨,一到天气转暖打鱼的渔船便穿梭其中,随之的垃圾、怪气味便充盈其中,让人避而远之,登仙桥就架筑在其上,它是通往蓬莱阁的必经之路,作为蓬莱旅游主要宣传点之一的水城刀鱼寨变成了一个臭水沟,不能不让人感慨;再看保蓬莱阁紧紧围住的那些民居,实在是对旅游的一种浪费,去看看青岛海滨的开阔,厦门的环岛路。如果说迁居居民是一种很不好作的工作,那么厦门怎么可以未开发环岛路把一个海军基地都搬迁了。因此,旅游城市的建设与旅游开发相结合的问题,很值得深入研究,以期收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3.深度开发,把旅游与经贸结合起来,把专项开发与综合开发结合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的合理开发利用,还不仅仅体现在自身的良性循环上,还要发挥旅游的功能,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这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旅游搭台,经贸唱戏”的开发模式。在这方面,目前一些城市创造了许多好经验,面向世界,突出特色,起点高、效益好。湖南省近几年形成了“三节一会”,即岳阳市的国际龙舟节,张家界市的国际森林节,常德市桃花源的国际桃花节、衡阳市南岳的传统庙会。山东潍坊的国际风筝会,淄博陶瓷玻璃艺术节,国际孔子文化节,我市的和平颂都影响很大,在引进外资,发展外贸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促进了城市的对外开放。目前,这种从城市旅游出发的深度开发,在旅游项目的设计开发方面,也有了新的发展。把专项开发与综合开发结合起来,并向弘扬民族文化的深层面发展,吸引了国内外广大游客。例如,继深圳市微缩景观“锦锈中华”的开发成功之后,最近,在北京又推出了“中华周易山庄”。有的名山推出富有神话色彩的“祭天文化旅游”。还有的城市和景区推出了科学考察旅游、探险旅游、漂流旅游、古文化旅游、修学旅游、书法旅游、烹饪旅游、中医康复旅游、农村生态旅游等等。体现了旅游向更高的精神文化消费层次发展的趋势。我市近几年着力于这种转型,目前市已从原来单纯的蓬莱阁等历史文化古迹和优美的海滨城市风光发展成为现在集观光、疗养、民族风情、民俗习惯、倡导和平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这种杂交式的综合开发,更有利于发挥旅游的深层次功能,促进人的内在素质的不断提高,值得提倡。
三、城市旅游的保护
旅游是一种不能再生的。尤其是城市人文旅游,有的价值连城,甚至为无价之宝,一旦破坏将不复拥有。近几年旅游业展,由于我们忽视了对旅游的保护,掠夺性经营,在景区乱搭乱建,大量的旅游被破坏。有关资料指出,吉林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山顶是我国仅有的冻原地带,由于游客猛增,缺乏保护,已遭破坏。泉城济南,过去是“家家泉水,户户垂柳。”一派家乡美好景象,现在已不复存在,甚至连著名的趵突泉、珍珠泉已濒临无水、污染严重。山水甲天下的桂林,人间天堂的苏杭,都人满为患,美丽的山光水色也遭到污染。再如许多古墓被盗,如此现象相当普遍。这时状况,促使人们对旅游的利用与保护问题进行反省。如不再正确处理旅游的利用与保护问题,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我国的许多珍贵的旅游将毁于一旦。为了保护我国的旅游得以继续利用,许多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保护重于开发。旅游的保护,当前要切实抓好下述三个方面,尤其是要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1.景观、景点的保护。这是对旅游的直接保护,容易为人们所接受。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顾景观、景点的承受能力,掠夺性开发,它直接破坏了旅游。我感觉在这方面可取的保护措施有两方面,一是对景观和景点加强维护和维修。尤其是对人文旅游,要加强保护。目前还有许多珍贵的人文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例如,有的城市,内的古建筑物年久失修,将要倒塌,还有许多古迹在城市建筑中被拆除或淹没,实在令人可惜。蓬莱的三仙门不知什么原因拆了,取而代之八仙巨石像不伦不类的躺在那里,如果说代表蓬莱的标志是蓬莱阁,那么躺在蓬莱阁东侧的八仙石像则有点不知所以然;如果说代表蓬莱旅游文化的是八仙文化,这座石像也应在八仙渡海口,不知道突兀在蓬莱阁与八仙渡海口的八仙石像是否有点尴尬与自己的存在。二是要坚决执行制定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及时制定相应的保护景观、景点的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杜绝破坏景观、景点的恶件的发生。
2.旅游城市和景区的生态保护。这是对旅游的间接保护,容易为人们所忽视。我们知道,生态系统是特定区域中全部生物和物理环境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在这个统一体中,生物与非生物进行着物质的交换,使生态系统成为一个稳定的系统。就人类自身来说,就是这个生态系统中的一种生物群落。生态环境亦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和地球空间。因此,人类在向自然索取的同时,也同时受到自然界的约束。自然规律并不因人类的存在而失去作用。我们在改造自然时,必须注意遵循自然规律,注意保护生态平衡。否则,我们将自食恶果,受到自然界的无情报复。一般地说,发展旅游业如同发展工业一样,造成耗费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对生态环境直接造成了损害。问题是我们要将这种损害,控制在生态环境能够同化和自净的能力限度之内,使生态系统尚能保持稳定的状态。否则,任凭无的掠夺性经营和过度开发,将会造成生态环境的退化。最终使得我们向自然索取的利益,远远无法弥补我们将要付出的代价。特别是生态环境,本身就是旅游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使其遭到破坏,无异于“旅游自杀”。上述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山顶冻原地带的破坏,济南泉水的枯竭二例,就是破坏了生态环境遭到自然惩罚的实例。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保护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提高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保护的认识。要对全民进行教育和宣传,更新陈旧观念,提高生态保护的自觉性。例如,要改变长期以来,认为旅游业是“无烟工业”,忽视旅游污染的思想观念。一般地说,旅游者所消耗的能量和物质,产生的废物污染,比当地居民要多。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骤增的人流,且集中在旅游城市和景区,产生了对生态环境的一些要素,如大气、水、地表等污染。这种污染,不亚于工业的“有烟”污染。我国许多旅游城市存在的脏、乱、差就是一个佐证。就是对旅游来说,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景观退化、甚至产生物理化学变化。例如,我国许多旅游开发的溶洞,由于游客太多,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超过了景区或景点的自净能力,溶洞内原来洁白的钟乳石都变黑了。这些对旅游的污染损坏情况,比起治理工业“三废”代价更高。另外,认为旅游是可再生的观念,也是有碍于保护生态的错误观念。旅游除人造景点、景观外,一般是不可再生的,只不过它的耗损一时不易为人们所察觉而已。自然风光破坏后,不复存在,人文破坏后,不可复得。虽说某些古建筑和文物可以复建或复制,但其文物价值已经丧失。例如,江西的滕王阁虽已复建,但已不是千年的古楼,没有文物价值了,不要让我们的蓬莱阁在重蹈覆辙。因此,我们要以爱国主义精神,对后代的高度责任感,千方百计地保护城市美丽的生态环境和人文旅游,使之代代相传,永续利用,为人民造福。
第二、防重于治,开发旅游项目时,要认真进行环境效应评估。保护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环境,关键在于把住旅游项目开发关,禁止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旅游项目的开发。这比造成污染后再来治理环境更为重要。“防”的主要措施,是认真开展旅游项目的环境效应评估。所谓环境效应评估,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开发项目给自然环境带来的生物和物理方面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开发项目对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各个方面造成的正负效应及其程度,并据以形成科学的评估结论,作为有关部门决策时的重要依据。通过环境效应评估,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轻微的项目,要及早取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对环境污染和破坏严重的项目,要禁止开发或实施。这样,从源头把住保护生态环境关,杜绝污染源的产生,以保证开发利用风景名胜的合理性,使旅游的开发,既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又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例如,我们在旅游城市,就应多开发一些绿色工程和污染少的工业,要禁止兴办污染严重破坏生态的工业项目。在景区中心不要兴办工业。对不同性质的景区的旅游项目,要选择不同的开发方向和规模,控制不同的人流总量,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即将开发的渤海大油田,从经济上来讲是不可非议的,但是在开发时将给我们城市的环境带来诸多不利的因素却是不可不注意的。
第三,取综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一是要加强对旅游城市和景区生态环境的监测,及时治理污染源。要建立和健全旅游城市和景区的生态管理和监测机构,制定科学的生态保护指标体系,培养和提高生态保护的专业技术队伍,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和治理。二是建立保护生态环境基金。除由国家从旅游收入中适当拨款外,主要由游客和旅游经营单位缴纳,以弥补生态环境的耗费。生态环境基金也要建立有偿使用机制,使之不断增值。三是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目前已颁布《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环境保护法》、《森林保护法》、《海洋保护法》等10个有关保护生态的法规,并酝酿制定《旅游法》。各地和旅游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旅游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条例,并逐步组建一支生态执法队伍,宣传生态法制,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的案件,培养公民的生态法制观念,促使生态保护走上法制的轨道,蔚为风气,成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样,我国城市旅游的开发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就能够实现良性循环。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
本条例所称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闲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的保护,将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条 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各县(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由所在地县(市)人民确定。
市、县(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贯彻实施风景名胜区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申报风景名胜区;
(三)组织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
(四)组织风景名胜调查和评价;
(五)监督和检查风景名胜保护和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国土、林业、水利、文物、环境保护、旅游、宗教等部门以及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第五条 风景名胜区按其景观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和环境质量、规模大小及游览条件等因素,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市县级风景名胜区的具体工作。第六条 市、县(市)人民应当依照国家规定设立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行使人民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对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开发利用实行统一管理。
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实施风景名胜区规划;
(三)保护风景名胜区及其生态环境;
(四)建设、维护和管理风景名胜区配套设施;
(五)制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制度,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环境卫生、商业和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安全工作,定期检查风景名胜区的安全状况,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县级以上人民依法赋予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风景名胜区管理必须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对风景名胜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风景名胜区实行风景名胜有偿使用制度。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按照国家规定对风景名胜进行调查、评价。第九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所属的市、县(市)人民领导下,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在风景名胜区批准后两年内完成。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划定景区范围和保护地带,景区范围内还应当明确划定核心景区。第十条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公布。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第十一条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详细规划应当报同级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风景名胜区所在地人民及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发展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论证,有、有步骤地开发利用风景名胜。第十三条 风景名胜区建设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
风景名胜区及其保护地带建设项目的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风景名胜区内各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选址、定点、设计方案应当征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第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内不得设置宾馆、招待所、饭店、学校、度区、休养疗养机构、场所等与保护无关的项目。第十五条 在风景名胜区及其保护地带建设施工,必须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水体、地貌。工程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植被。第十六条 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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